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

发布者:刘海燕发布时间:2022-09-09浏览次数:162

第一章  总  则


第一条  为了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,推进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建设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,依据《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》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第二条  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)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、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,是院(系)务公开的主要渠道,是学校二级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第三条  二级教代会工作指导思想: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精神,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落实学校中心工作,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。

第四条  二级教代会在学校教代会和各院(系)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其工作所需经费由各院(系)行政列支。

第五条  二级教代会的组织原则:民主集中制原则。

 

第二章  二级教代会的职权


第六条  二级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

(一) 审议建议权。听取和审议本单位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,讨论本单位发展规划、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,对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及学科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

(二) 审议通过权。讨论通过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岗位工作责任制方案、教职工奖惩办法、内部分配方案、以及其它和教职工有关的院(系)相关规定,由行政颁布实施。

(三) 审议决定权。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和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,并做出决定,行政按决定贯彻执行。

(四) 评议监督权。评议本单位各级干部,听取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报告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第七条  二级单位行政领导每年向二级教代会报告工作,听取意见,尊重和支持二级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权。

第八条  二级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单位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,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
 

第三章 二级教代会代表


第九条  二级教代会代表从本单位教职工中直接选举产生,实行常任制,任期四年,届满可连选连任。所选代表应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议事能力,能密切联系群众,办事公道,有奉献精神。

本单位党、政、工、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当选为代表,校级教代会代表应从二级教代会代表中产生。

第十条  二级教代会代表人数原则上占教职工总数的30%左右,一线教职工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%。

第十一条  教职工不足50人的单位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。其性质、职权、作用、组织制度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。

第十二条  二级教代会代表调离本单位或退休,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,缺额代表或因工作需要增补的,由所在单位补选。

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与学校教代会代表权利义务相同。

第十三条  二级教代会代表一般以教研室、科室为单位组成代表组,人数较少的可合并组成代表组,代表组组长由代表民主选举产生。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的单位教职工分组比照上述方法进行。

 

第四章  二级教代会组织制度


第十四条  二级教代会每四年为一届,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。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。大会需进行选举或表决时,须有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。

第十五条  召开首届一次二级教代会会议或二级教代会换届时应成立筹备小组。筹备小组由党政工负责人组成,党总支书记任组长。筹备小组负责做好下列工作:

(一)拟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,组织选举代表,审查代表资格,公布(公示)代表名单。

(二)提出大会中心议题和组织起草会议文件。

(三)提出大会议程、日程草案,做好会务准备工作。

(四)收集和整理大会提案。

(五)主持召开预备会议(介绍本次大会筹备和代表产生情况,通过大会议程、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等事项)。

第十六条  召开二级教代会正式会议。大会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由大会主席团主持。

第十七条  每次会议必须形成大会决议,并经大会通过。大会闭会后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,组织教职工贯彻落实大会决议、决定以及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。

第十八条  二级教代会闭会期间,如遇重大事项,经本单位党、政、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或经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,党总支批准,可以召开二级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。如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又不便于召开二级教代会全体会议,可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,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。二级教代会联席会议由党、政、工负责人、代表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参加。

 

第五章  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


第十九条  基层分工会是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,负责二级教代会的日常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
(一)拟定召开教代会方案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、会务和组织工作。

(二)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,培训二级教代会代表。

(三)督促、落实大会决议和代表提案。

(四)听取和处理二级教代会代表以及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维护二级教代会代表以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(五)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,提高民主管理水平。

(六)做好本单位二级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。

(七)完成学校教代会和本单位二级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第六章  附  则


第二十条  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《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
第二十一条  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。